一、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
上海政法学院的教务处登录入口链接为 。
学生们可以将该地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中并打开,进入教务系统登录页面,以进行相关操作。
二、上海政法学院简介
上海政法学院成立于1984年,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、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阶段。
1993年起,学校开始招收普通本科学生,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。
2004年9月,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。
2014年11月,学校划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,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同建设。
该学院秉承“立足政法、服务上海、面向全国、放眼世界”的办学理念,遵循“刻苦求实、开拓创新”的校训精神,致力于培养德法兼修、全面发展,拥有宽厚基础、实践能力、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。
学院建立了以法学为主干,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文学、教育学、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,致力于推进法学、政治学、社会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公共管理、工商管理、理论经济学、应用经济学、中国语言文学、外国语言文学、新闻传播学、心理学、戏剧与影视学等13个一级学科建设,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高水平大学。
该大学是一所极具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。
学校下设有法律学院(调解学院)、经济法学院(丝绸之路律师学院)、国际法学院、刑事司法学院、警务学院、人工智能法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政府管理学院、语言文化学院、上海纪录片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高职学院、国际交流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和体育部等教学部门。
该学校着重建设学科,并以学科建设引领发展。
在法学学科(包括国际法学、行政法学、监狱学、金融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)方面,该学科是上海市的一流学科和高原学科,形成了很多特色学科(方向),例如国际法学、行政法学、监狱学、犯罪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国际政治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。
其中一些特色学科在上海甚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。
目前,该学校拥有法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新闻传播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、国际商务、社会工作、新闻与传播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点。
该学校还分别与浙江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大连海事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,并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。
2017年,该学校入选上海市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。
现有的学科还包括法学、监狱学、知识产权、经济学、工商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审计学、经济与金融、税收学、社会学、社会工作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应用心理学、政治学等。
上海政法学院提供30多个本科专业(方向),包括行政学、国际政治、行政管理、汉语言文学、新闻学、广播电视学、广播电视编导、英语、俄语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国际汉语教育等。
自2014年起,该学院开始招收来自港澳台和华侨的学生。
学生可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()查看课程信息和管理考试事宜。
若学生要参加考试,必须携带有效证件(学生证或身份证)方可入场。
在考试期间,学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和巡视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。
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若进入考场不听从监考人员管理、无证件或者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,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,该课程作缺考论处。
在闭卷考试中,只允许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入座;在开卷考试中,只允许携带规定的书籍、资料和文具用品入座,其它任何物品需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集中放置。
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同时,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要独立填写姓名和学号,并按要求独立答卷。
除试卷缺失外,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。
除了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可以向监考人员询问外,学生不能要求监考人员解释或提示试题内容。
在考场中,学生必须遵守纪律,不能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或做“暗号”,不能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,也不能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卷。
答卷完毕后,学生必须交出试卷、答题纸等考试用纸,并且不准将试卷、草稿纸和答卷等带出考场。
交卷后,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大声交谈。
一旦考试终场时间到达,学生应该立即停止答卷,等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部分试卷、答卷后才能离开考场。